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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4日 16:03 信息来源:威海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社会组织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疫情防治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少现场办理。社会组织业务咨询、年报、信息档案查询等服务,采取网络、电话或通过邮箱、邮政快递函询方式进行。非紧急必要事项,建议暂缓申请办理。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强化防控措施。除在做好防护措施下,开展急需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捐赠、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外,建议各社会组织参照我市企业复工、学校开学时间上班。疫情期间,各社会组织应当停止举办各类现场会议以及探访、慰问、培训、论坛、展览、对外交流等人员聚集性活动,非机密性重要工作事务可以通过电话、在线平台等方式传达和研究,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三、灵活实施管理。各社会组织因在疫情期间无法召开会议、不能按期换届,导致法人登记证书过期的,可以申请延续登记证书有效期,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延续6个月,相关申请材料可通过邮箱或邮寄形式送达。其他因疫情防控可能受到影响的社会组织服务事项,本着实事求是、适度从宽的原则处理。    四、从严执法监督。对于在疫情发生期间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讹传讹,散布虚假信息,甚至顶风违纪违法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置处罚力度,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办。对于涉嫌以防控疫情为名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将及时曝光警示。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5895609 

 邮箱:mz_sgj@wh.shandong.cn    

 邮寄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5号606室

威海市民政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