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威海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民政建设,助推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除涉密和不适合窗口办理的事项外,我局所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的要求,开展流程优化、流程再造工作。制作“一链办理”办事服务指南,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按照事项最小颗粒化编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零基础”标准化模板,更好地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认真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罚清单”“轻罚清单”,进一步规范裁量基准,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救助政策创新,实现应助尽助。打破户籍限制,对基本生活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临时救助,疫情期间共临时救助18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约46.98万元。疫情期间,低保、特困暂停退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渐退期延至2020年底。对因疫情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困难群体,个人承诺先行保障,疫情结束后再补办手续,当月审批、当月发放,疫情期间新增城乡低保316人,特困155人。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20余万元。婚姻登记实行“市域通办”。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使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人性化、便利化,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经市政府同意、省民政厅批复,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实行“市域通办”。即打破“只能到双方其中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限制,威海市户籍居民可以在全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通过预约方式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助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社会组织监管专项行动。一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行社会组织信用承诺、社会监督制度,结合社会组织年报、执法抽查、等级评估、专项整治、财务审计等监管举措,责令整改、行政约谈社会组织72个,撤销21个、注销42个,依法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3个,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二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专项行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通知,全市343个行业协会商会涉企开展自查整改,公示会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会同审计局对17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抽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30个市管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和财务专项检查,对7家抽查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抽查、校外培训机构检查等专项行动,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运行和健康发展。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主动通过座谈会、调查研究、部门网站公示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升决策的参与度。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处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我局在部门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将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活动中适用规范的文书范本,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配备4台执法记录仪,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坚持把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作为依法行政重要内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推动民政工作决策、实施、落实全过程接受各方面监督。2020年我局共主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9件。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2020年,行风热线我局上线4次,接收群众咨询或反映问题30个,网上提问15个,均做到了及时答复办理,问题办结率100%。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动态信息24条。2020年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2次微访谈,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市疫情防控捐赠、精致幸福社区创建、低保管理以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相关情况。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430余条。
五、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按照要求报送行政复议应诉相关统计数据。
(二)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大力推进按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引导信访人在法定途径内反映诉求。积极开展信访件化解工作,2020年化解各类信访案件2件。
六、全面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积极组织普法活动。参加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等部门组织的“谁执法谁普法”机关普法进行时栏目,全年上线两期,在市广播电台现场讲解民政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社会大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相关活动。发放了200本《民法典》,举办培训班,组织局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广泛学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在全系统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和考试。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期间,积极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加强对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举办民政业务工作培训班,对民政系统各类业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和讲解,进一步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组织全市民政系统举办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慈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慈善法》。
七、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创新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利用国际社工日、中华慈善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八、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确定的分工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纲要》任务分工,我局主要任务是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第5项“优化公共服务”、第6项“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关工作。
(一)优化公共服务。加快建立市、区市、镇街、社区四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纳入2020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平台已实现市、区市、街道全覆盖,各区市至少建有一处镇级示范点,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室覆盖率超过80%,孵化培育公益组织406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5022个。连续四年以公益创投的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困难群体关爱、社区治理等领域参与社会服务,相继对171个服务项目给予658.6万元资金扶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全市3A级以上社会组织132家,市级还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给予0.5至2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创新社会治理。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今年4月份,我局与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的通知》,组成工作专班,采取明察暗访、调查问卷、接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涉企税费政策落实联合清查,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方面,疫情防控期间,我局转发《山东省社会工作协会致全省社会工作者的倡议书》,倡议社工、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呼吁其做好机构防控,开展线上服务,链接社会资源,参与社区联防,遏制疫情扩散。全市有20余家专业社工机构、40余家从事社会工作的公益服务组织、4200多支志愿团队、16万余名志愿者参与防疫工作。强化压力疏导,开通心理援助。公布10 个社工机构的20条应对疫情的心理援助热线,免费提供心理疏导服务,服务求助者2000余人次。在推进社会自治方面,积极推进信用进社区工作。按照全市信用“五进”工作的总体部署,把信用进社区作为推动社区治理创新的有力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把信用进社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项目清单,纳入对各区市的重点工作评估项目。召开“信用进社区”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一红四有”任务,做到党建引领,有人员、有档案、有产品、有氛围。确定了28个示范社区重点推进,加强指导支持,鼓励探索创新,打造了文登棋山社区、荣成河西社区等一批亮点品牌。指导各区市向社区居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等20多万份,引导下载关注“海贝分”查询APP。各区市普遍建立了信用超市,开发信用产品,开展积分兑换活动,实现信用信息汇总、认定、公示、记录、上传、兑换的闭环管理。
2021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助推“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