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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3日 13:46 信息来源:威海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威海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为目标,服务新发展格局,切实推动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出台《威海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打破户籍限制,建立居住地与户籍地协作核查机制,拓展跨域救助新领域。我市居住地申办低保工作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获得民政部及省民政厅领导高度肯定。结合“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对全市困难群众开展大走访、大摸排活动,破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难题。牵头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民政领域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将涉及的43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牵头“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社会保障类服务群众提升满意度工作,对第一批群众反映的77项诉求逐一落实回复,办结率达100%。向市直13个部门及各区市民政部门下发《关于提升社会保障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提升社会保障群众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局机关各科室全力配合,督导各区市全面开展走访排查和宣传工作,持续加大民政政策宣传力度,编制3期民政领域保障政策问答“一图读懂”,切实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推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以及重点困境儿童“全省通办”,实现儿童保障待遇就近申领。运用慈善资金,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周岁以下孤儿纳入2021-2022学年助学范围,全市46名孤困儿童在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补贴的基础上获得1万元助学金。简化残疾人申请手续。与残联部门采取共同委托的方式,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放镇(街道),运用系统联网共享的方式,压缩审批时间,压减证明材料。实现残疾人两补“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就近办理,不必回户籍地,解决部分残疾人行动不便的现实问题,自“跨省通办”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已办理两补申请84条。

(二)加强政策创制力度。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彰显城市开放包容的博大胸襟,我局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威海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威海市民政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新增事项裁量基准》。为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现对儿童群体的关爱,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威海市“孤困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将孤困儿童助学资金纳入政府财政保障。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21件,保留17件,废止4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9家。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行动,全市排查问题社会组织184家,整改58家,注销23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89家行业协会商会。配合市教育局开展“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组织从数量扩张到高质量发展。二是创新建立养老机构“四专员”制度。在全省率先制定工作方案,配备服务质量专员、安全生产专员、联络帮包专员、社会监督专员,目前在库专员达542名。荣成市、文登区通过定员定责、培训学习、建章立制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实施培训和质量提升跟踪,形成机构内控、社会监督和民政监管的多元化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制定下发《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十余份文件,排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266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513处,目前全部“清零”。开展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每季度向养老机构发布风险提示,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三是开展殡葬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会议,安排部署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开展全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有关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依法依规、分步实施的要求,对全市四个殡仪馆、四家经营性公墓、2188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和各类殡葬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问题摸排和专项整治。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林业等部门,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区域内墓地绿化美化工作。绿化美化公墓223处,发放政策明白纸15.9万份。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威海市民政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新增事项裁量基准》,对我局新增两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

(四)强化权力规范运行和监督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把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合法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作为提高决策质量的重要途径。我局出台的涉法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业性较强的,召开专家论证会。2021年,法律顾问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涉法性文件5件,合同文书40余件。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工作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办理有关提案、议案,并及时向人大、政协机关汇报。今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0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视察监督,工作成效得到充分肯定。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00多条。接待群众来访4批次10人次,办理上级交办督办信访事项10件,化解信访积案1件。2021年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2次微访谈,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民政系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居住地申办低保、慈善事业发展等相关情况。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380条。加强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针对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养老领域安全生产政策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局领导深入基层实地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全面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威海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举办民政业务工作培训班,对各类业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讲解,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创新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中华慈善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举办广场宣传、悬挂宣传横幅、社区宣讲等方式,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对慈善、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为全面提升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能力,贯彻落实好《山东省慈善条例》,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举办行政执法暨《山东省慈善条例》培训班,局机关全体执法人员、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各区市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以及市管慈善组织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培训。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各类宣传阵地,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等媒体平台,把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市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分头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员参与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并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将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威海市民政局法治工作要点》,局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顺利完成全市“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有力提高了法治民政工作水平。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2021年组织理论中心组研讨法治建设3次。举办专题读书班2次,领导班子讲党课13次。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1年,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不够牢固,学习培训不够深入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级关于法治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助推“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总体工作部署,推进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民政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