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政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复退军人康宁医院、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优抚对象保障服务体系,提升优抚服务工作质量,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提升优抚对象的满意度,现就我市开展优抚对象精神抚慰机制与优抚对象精细化服务相结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优抚工作作为民政的一项重要业务,是直接服务优抚对象的工作,面对优抚对象物质、精神生活需求日益增长的新形势,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性化的服务理念,找准优抚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位置,选准坐标系,瞄准方位角,确立站立点,寻找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用精细化管理的理念,理顺优抚管理工作中机构与机构、机构与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与优抚对象之间的各种关系,协调好各种矛盾。
(二)基本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集中工作精力。组织全体优抚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学习《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全省优抚精细化服务的指导意见》,领会优抚精细化服务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保障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集中精力抓好优抚精细化服务工作。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结合当前优抚工作开展实际和各项精细化管理工作具体要求,突出周、月、季各个阶段工作计划和重点,抓紧制定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强化政府主导功能,引导职能归位,以能定岗定位,面向个体群众,实行一线工作,层次管理,服务保障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细化工作责任,促进整体推进。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全省优抚精细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采取全局督办、分工落实的方式,将各项优抚工作责任细化到相关单位,明确其工作责任,把精细化服务贯穿到优抚日常工作中,运用到月度、年度目标考核中,使之相互融合,形成整体推力,促进优抚工作不断发展。
四是建立业务台帐,夯实工作基础。按照省民政厅关于优抚工作精细化服务部署的具体要求,采取“各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整理、收集各类统计台账,及时录入系统,按时报送”的程序,逐步建立完善数字优抚、网络优抚体系,完善一站式服务、直通车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互联网+优抚”工作进程,结合我市建立的优抚对象管理服务平台,不断增加专业化服务模块,并在全市进行全面推广使用,为优抚对象建立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医疗保障、住房优待及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档案,设立相应服务模块,为优抚对象提供政策咨询,网上办事、诉求回应等个性化、人性化服务,逐步完善威海市优抚对象管理服务平台功能。贴合优抚工作实际,各区市民政部门在不断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进程的同时,要探索开展与12349、医保、社区服务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网式办理,保障优抚对象优先享受到各类生活服务。
(二)创新精细化服务模式
为贴近生活需要,满足优抚对象物质、精神双重层面的需求,结合我市开展的助听器配置和红色疗养两项活动,各区市民政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积极筹措人员、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出台配套政策,确保上述活动正常开展。与此同时,各区市应积极探索精细化服务新模式,探索开展多样化的精细化服务,为优抚对象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逐步提升优抚对象的社会荣誉感和满意度。
(三)完善优抚保障体系
结合我市已开展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取得的经验,各区市要继续做好优抚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完善优抚保障方式,建立健全优抚保障新体系。一是完善联络员队伍建设。结合威海市优抚对象联络队伍的建设情况,各区市民政部门需尽快设立联络员服务基站,在各个镇街设立优抚对象服务站,在各村居设立优抚对象服务点,争取全面整合联络员队伍,实现“三级联动、全面覆盖”的新型优抚网格化服务。二是完善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制度。继续坚持专项走访与日常走访相结合,逐步扩大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力度,切实了解优抚对象需求,主动给予业务指导,变坐等咨询为主动解惑,变年终关怀为终年关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做好优抚对象信息普查,建立优抚对象个人档案,探索实施分类管理、精细管理,重点走访慰问“三老”优抚对象、不能自理或半自理优抚对象以及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志愿者队伍、青年妇女组织以及在校学生等社会力量为此类优抚对象送温暖。三是完善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制度。各区市要在结合我市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开展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工作,对确实存在困难的优抚对象,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困难。对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应保尽保;对因灾、因病、子女就学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四是完善优抚对象座谈会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或党和国家有重大政策出台时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及时了解优抚对象需求,为优抚对象传达讲解新政策。鼓励优抚对象在村集体中担任职务,实现“为我做主”到“我来做主”的转变,提升优抚对象的自豪感、荣誉感,贴近优抚对象的生活需求,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四)落实事业单位服务规范
结合国家、省出台的《优抚医院服务规范》《光荣院服务规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服务规范》《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办法》等服务规范,各区市民政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需在落实好政策的同时,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地方标准,制定完善内部服务管理归规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规范的制定,提高优抚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通过加快标准制定和宣传,进一步提升优抚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五)开展烈士褒扬工作
结合市革命烈士陵园规划建设,开展多样化的烈士褒扬工作。各区市民政部门要依靠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开展多种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全面推动“互联网+烈士褒扬”建设工作,开展烈属网上祭扫活动,推进多样化的祭扫模式,丰富祭扫方法,为烈属提供更多的便捷。以威海市革命烈士陵园为立足点、中心点,不断丰富烈士纪念设施文化内涵,实现烈士纪念设施的内容连贯互通,为全社会呈现完整的威海革命史。各烈士纪念设施在开展维修改造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增加服务内容,健全完善烈士安葬祭扫等礼仪规范,组织和指导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各类纪念活动,确保烈士褒扬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优抚对象精细化服务是建设“现代大爱民政的”的重要内容,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财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要将优抚对象精细化服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适时调整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区市民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规定,争取将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及优抚对象健康查体、短期疗养、医疗巡诊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区市、镇街要设立精细化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解决各镇街在进行走访、大病慰问、临终关怀等精细化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优抚对象临时性救助费用。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区市民政部门要对精细化服务工作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开展精细化服务事项、时间、计划以及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民政局将把开展优抚精细化服务情况列入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评当中。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努力营造优抚对象精细化管理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新优抚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提高优抚精细化服务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崇尚英雄、尊重功臣、关爱功臣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