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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以夕阳红带动朝阳产业,提升精致城市品质”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3:49 信息来源:威海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民进威海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以夕阳红带动朝阳产业,提升精致城市品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对养老产业发展高度重视,从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出发,高点定位、创新发展,坚持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体系完善和需求满足相结合、互融发展和多元模式相结合,全面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特别是近年来,威海市以获批“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全省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为改革契机和创新动力,强化政策支持、模式创新、服务优化,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入优质发展的快车道。

(一)在建立保障型基础养老服务方面。一是全面提高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自2021年1月起,提高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和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024元和765元,护理标准按照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照料,分别确定为每人每年3297元、5495元、10990元,均位于全省前三位。目前,全市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非自理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0%,全省最高。在此基础上,实施将市域内32所“小、散、软”的敬老院集中打造成14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委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极大地提升集中供养水平。二是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全市累计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86处、农村幸福院430处,为社区居家老年人就近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在全省率先开展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将低保、城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别扶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政府买单范畴,每人每月提供30—60小时(600—1200元)的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服务,全市目前保障对象共1134人。此外,针对农村空巢老年人、失独老年人,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2020年,在全市实施农村老年餐桌建设工作,累计建成453处,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一餐热饭”。

(二)在建立“收费+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方面。一是强化资金投入。根据省、市养老服务发展意见,养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价格。近年来,为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各级政府每年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养老机构财政补贴标准,即:对普通型养老机构,省级给予每张床位45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按照收住的自理老年人、半自理老年人、不能自理老年人,省级每人每年分别给予600元、1200元、2400元的运营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于护理型养老机构,省级在建设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20%,市级按照每张床位5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十三五”期间,全市地方留成的福彩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发展,各级财政投入资金7.7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近40亿元用于养老服务发展。二是多元化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着眼于全市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量,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先后建成养老机构158家,床位35728张。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17614张,占比49.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3%)。建成8处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4%。实施敬老院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拟于2022年底前,改造敬老院29处,新建床位1217张,改造提升床位3362张。创新市场化机构运营模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经营等途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社会化程度达95%以上,该指标数位居全省首位。荣成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通过改革由万福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托管运营,其经验做法作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案例入选全国49个优秀案例之一。三是积极对上争取。争创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争取试点资金4320万元。积极参与国家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争取万福苑养老公寓、东发老年公寓、荣成市金水苑养老服务中心、荣成市海韵居医养中心4个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普惠养老专项资金3900万元的扶持,项目数量及资金连续两年在全省保持领先;全力推进培疗机构改革,争取原海关总署培训基地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列入全国首批培疗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功获批国家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成为全国培疗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第一个成功案例。

(三)在建立社会化养生养老服务机构方面。一是突出政策扶持,激发产业活力。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威政发〔2013〕21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威政发〔2014〕38号)《威海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在财政投入、土地保障、税费减免、投融资等方面制定了一揽子扶持政策。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威海市居民养老服务保障条例》,明确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机构、社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保障和法律责任,推进康养服务发展法制化。二是推进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积极探索养老与保险、旅游、产品等产业相结合。探索“养老+保险”发展模式。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对机构老年人在住养、护理、活动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给予经济赔偿。探索“养老+旅游”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我市气候、空气、日光、温泉、海洋、森林、饮食等优势,推出旅游养老、分时度假养老、休闲农业养老等新模式。探索“养老+产品”发展模式。积极推动与老年医药、老年保健、老年护理等相关的医疗器械、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海洋生物等产业向纵深拓展。

(四)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方面。一是创新智能化的居家养老模式。把“互联网+”的思维引入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全省首个市级居家养老与便民服务信息平台—12349,最大限度地整合全市各类养老机构、社区服务站、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便民服务零售商等资源,吸纳加盟企业3258多家,为居家老人提供紧急救助、养老服务、助餐送餐等24大类200多项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八年来共受理各类服务事项350余万件,提供上门服务40余万次,日呼叫量3500余次,实施紧急救助467例。发放防走失手环4万余只、智能腕表1180部,实现电子围栏报警2656例,成功帮助153位老人安全回家。2018年以来,居家养老平台探索推行积分养老模式,投资470万元,打造2000平方米积分养老服务中心,逐步建立积分消费、公益助老、社会参与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二是创新就地化的社区养老模式。在镇(街)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优先吸纳养老服务公益类组织,累计培育各类养老社会组织近千个,推动与全市养老综合信息平台对接,大力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逐步实现智能化养老服务全覆盖。采取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日间照料设施升级,打造社区、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居家养老、短期托养、助餐等服务。全市先后培育12个连锁品牌、72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19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满足居家老年人就近养老愿望。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统筹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市级层面,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布局,统筹推进,积极争创全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络城市。县(市、区)层面,有效发挥县级政府自主权,统筹城乡区域、老年人群、服务需求、参与主体、发展要素、供给模式、支持政策,因地制宜,综合发力,积极争创县域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县(市、区)。

(二)强化引领,落实保障。政策方面,将出台“十四五”威海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继续从用地保障、建设补助、运营奖补、税费减免、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资金方面,将结合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最新补助方案,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修改市级专项资金配套政策。建设补助方面向新建和改造护理型床位、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医养结合项目、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倾斜。增加机构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运营补助项目,加大对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补贴力度。通过省级、市级财政支持,实现企业建设运营成本和服务价格双下降,既可以让老年人购买服务“可承担”,又可以使企业提供服务“有回报”,形成多赢态势。

(三)完善体系,增效赋能。坚持以老年人养老需求为导向,搭建市—区市(开发区)—镇(街道)—社区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医疗、健康、养老融合发展,特困老年人兜底养老、困难老年人扶助养老、社会老年人自主养老统筹发展,基本养老、普惠型养老、互助性养老共同发展,实现功能齐全、运转有序的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得到基本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继续实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今年计划新建和改造提升敬老院11处、床位1177张;聚焦特困、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重点加强护理型养老机构,年内计划新增护理型床位3659张;开展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工作,建设7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上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创新探索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等服务;继续推进城乡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再建100处农村老年餐桌,城乡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总量突破600处;进一步引入“互联网+”智能化应用,运用物联网实现万物互联,挖掘大数据利用开发等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产业,形成稳健成熟的产业链;进一步培养专业人才,加强养老产品应用推广,持续推进普惠养老建设;进一步利用社会志愿者的资源,为养老行业发声,引导社会形成关注重视、子女孝顺、长者发挥余热的尊老、爱老、孝老新风尚;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制度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活力激发机制,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步伐,大力发展旅居养老、农家养老、以房养老、养老社区、康养小镇等新兴业态,促进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服务等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四)城企联动,有效惠民。持续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大力发展面向广大老年人、靠市场供给、由政策支持合理定价、经济实惠的普惠型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积极争创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为切入点,探索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运营,重点支持发展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解决城乡老年人尤其是中低收入且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服务时面临的“买不到、买不起、买不好、买不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