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引导大中专院校培养专业化、高水平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民〔2024〕13号)、《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养老服务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民发〔2024〕20号)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此次申报工作面向市属院校(非省级预算单位)。省属院校(省级预算单位)奖补项目按程序向省民政厅申请,已获得过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的院校不再纳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条件
1.连续招生两年以上且每年招收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不少于40人,能够开展正常教学活动。
2.师资、实验实训设施符合有关主管部门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有关规定,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受理。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相关院校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下列材料(每份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1.《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一次性补助申请表》2份(见附件)。
2.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养老专业招生文件复印件1份。
3.设立养老专业的师资基本信息表、实验实训(场所、仪器设备)设施一览表1份。
4.最近两个学年招录养老专业学生花名册,教育部学信网、市级主管部门在籍专业学生验证材料1份。
(二)初审。市民政局组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核查。提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市民政局牵头成立核查组,对院校进行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提出补助建议。
(四)公示。对经研究审定后确定的拟奖补院校,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四、奖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市属院校,每处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五、申报时限
申报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奖补的受理时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0日。
联系电话:0631-5895587 邮箱:mz_flk@wh.shandong.cn
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路85号
附件: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一次性补助申请表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一次性补助申请表
院校 填写 | 院校名称 | 院校所在地址 | ||
院校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
院校上级业务主管单位 | ||||
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时间 | 年 月 | |||
批准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单位 | ||||
批准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文号 | ||||
开始独立招生时间 | 年 月 | |||
申请补助数额(万元) | ||||
独立招生以来分年度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实际招生规模 | ||||
年度 | 招生人数 | 年度 | 招生人数 | |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信息完全真实。如能获得资助资金,本人承诺将用于规定用途。如以上信息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补助条件,建议补助 万元。
市民政部门核查人签字: 市财政部门核查人签字: 市民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市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四份,由市民政主管业务科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