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哪几类?
答:(1)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养育状况分为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3)重点困境儿童。①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②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指享受低保,“贫困家庭”指低保家庭。
(4)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是指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
2. 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集中供养的孤儿统一在威海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供养,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655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为每人每月2124元;重点困境儿童为每人每月2003元。
3. 如何申请社会散居孤儿待遇?
答: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的,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
4.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待遇如何申请?
答: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重点困境儿童参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关规定执行。
5. 如何申请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保障?
答:申请人可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自愿填写《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情况审核表》申请,或到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