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
老年人养老政策

1.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为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

2.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进行核实认定,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3.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核实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对通过审批的,及时在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护理补贴信息,自下月起发放补贴。

4. 申请老年人补贴待遇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仅需填写《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咨询电话:

环翠区:5207357;文登区:8984106;

荣成市:7573077;乳山市:6861781;

高区:5629031;经区:5916220;

临港区:5581985。

5. 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为威海市户籍且居住在家的符合条件6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为A、B、C三类:生活不能自理(重度)的分散居住的特困对象、低保老人为A类;生活半自理(中度)的分散居住的特困对象、低保老人为B类;生活不能自理(重度)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为C类。

6. 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是什么?

答: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为:A类每月享受60小时;B类每月享受45小时;C类每月享受30小时。

7. 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六助”服务:(1)助餐。向居家老年人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的老年餐,开展的送餐、分餐、集中就餐及入户助餐服务、入户送餐服务;(2)助洁。上门入户为老年人开展的室内清洁服务、专项清洁服务、个人卫生助洁、个人护理;(3)助浴。包括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内集中洗浴或上门入户为居家老年人,尤其是针对失能老年人开展的助浴、擦浴及个人卫生清洁等服务;(4)助行。代购商品、代缴公用事业费、陪同散步、陪同购物、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下楼服务、从家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交通接送服务等;(5)助医。陪医就诊、按摩及康复指导、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6)照料服务。提供居家上门陪护服务,为有需求的失智、失能老年人在家中提供专业的翻身、压疮处理等服务。

8. 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凡符合条件的老人,按照自愿原则,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威海市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身份证,经村(居)委会审查,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9. 申请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填写《威海市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环翠区5284403;文登区8361607;

荣成市7573077;乳山市6861781;

高  区5629031;经  区5916220;

临港区5581985。

10. 《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对老年人长寿补贴、高龄津贴有何规定?

答:按照《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威政发〔2014〕37号)有关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80元,80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